我们坚信每个雇员的人格尊严,并认真兼顾他们的利益,我们承担以下义务:
提供可以改变雇员生活条件的工作和工资;
提供尊重每个雇员健康和人格尊严的工作条件;
除受法律环境竞争环境的限制,应与雇员坦诚交往,共享信息;
尽可能听取和采纳雇员的建议、想法、要求和申诉;
出现争端时,进行善意协商和谈判;
避免歧视行为,无论雇员的性别、年龄、种族和宗教,确保平等对待,机会均等;
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,雇用不同能力的人,确保人尽其才;
防止雇员在工作岗位上蒙受可以避免的伤害和疾病;
鼓励和资助雇员掌握相关和相同的知识和技能;
对经常与企业决策连在一起的严重失业问题保持敏感,与政府、雇员、雇员组织或其他代表机构合作并在关系出现脱节时予以相互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