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坚信每个雇员的人格尊严,并认真兼顾他们的利益,我们承担以下义务:

  • 提供可以改变雇员生活条件的工作和工资;

  • 提供尊重每个雇员健康和人格尊严的工作条件;

  • 除受法律环境竞争环境的限制,应与雇员坦诚交往,共享信息;

  • 尽可能听取和采纳雇员的建议、想法、要求和申诉;

  • 出现争端时,进行善意协商和谈判;

  • 避免歧视行为,无论雇员的性别、年龄、种族和宗教,确保平等对待,机会均等;

  • 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,雇用不同能力的人,确保人尽其才;

  • 防止雇员在工作岗位上蒙受可以避免的伤害和疾病;

  • 鼓励和资助雇员掌握相关和相同的知识和技能;

  • 对经常与企业决策连在一起的严重失业问题保持敏感,与政府、雇员、雇员组织或其他代表机构合作并在关系出现脱节时予以相互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