摩安网络 · 产品退换货退款政策(官网公示版)
更新日期:2026年08月02日
适用主体:上海摩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旗下所有软件、系统、源码、授权服务)
一、政策总则
为规范平台软件产品销售、授权、售后规则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及我方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相关约定,特制定本退换货退款政策。本政策适用于摩安网络官网及官方渠道售卖的全部软件系统、数字化平台、程序源码、软件授权、服务产品。
二、七日无理由退货法定豁免说明(核心条款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: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方式销售的商品,消费者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,但在线下载、已拆封、计算机软件类数字化商品依法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。
本站所售全部软件系统、程序源码、容器镜像、软件授权、注册码均属于数字化计算机软件产品,属于法定豁免品类,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、无理由退款、无理由换货。
三、购买前试用机制
为充分保障用户购买权益、避免认知偏差,本站所有软件产品均提供免费完整试用版本,用户可在购买前完整体验全部功能、界面、兼容性、运行效果。
用户确认软件功能、适配效果、业务场景完全满足自身需求后,再自愿付费购买正式授权。一经购买,即视为用户已充分体验、认可产品全部特性,自愿接受软件授权规则。
四、注册激活后不退不换规则
1. 软件注册码、授权密钥、域名授权、设备授权一经生成、下发、激活、绑定、授权部署,即视为产品已交付、服务已生效、知识产权授权已启用。
2. 软件授权属于一次性数字化授权服务,激活后无法回收、无法作废、无法二次销售,因此所有已注册、已激活、已绑定的授权一律不予退货、不予退款、不予换货。
3. 不得以“看不懂、不会用、不合适、买错、功能想象不符、人员变动、项目取消”等个人主观理由申请退款。
五、可受理退款的唯一合法情形
仅以下情形可受理核验退款申请,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退款:
1. 我方系统故障导致重复扣费、异常扣费、未下发授权;
2. 付费后未收到任何注册码、授权文件、服务交付,且经我方核实未产生任何授权记录;
3. 法律法规明确强制要求退款的法定情形。
六、不予退换货、不予退款的全部情形
除法定可退款情形外,以下情况一律不支持退换、退款、补换服务:
1. 用户已查看、下载、部署、安装、试用软件程序;
2. 注册码已生成、授权已绑定域名/设备、授权已激活;
3. 用户自行操作失误、拍错、买错、需求变更、项目终止;
4. 用户不会使用、未学习、不符合心理预期、主观不满意;
5. 服务器环境不兼容、用户配置不当、第三方环境问题导致无法运行;
6. 私自修改源码、破解、二次开发导致程序异常;
7. 超出合理售后申诉时效的订单。
七、协议关联说明
本退换货政策与《摩安网络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《隐私保护指引》互为补充、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用户购买、下载、激活、使用产品,即表示已阅读、理解并自愿认可本退换货退款全部规则,无任何异议。
八、政策更新说明
我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、业务规则调整本政策,修订后在官网公示即生效,用户持续购买及使用产品视为自动接受最新政策。
公示单位:上海摩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6年08月02日